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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马克思主义学院读书班管理办法

2023-09-21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深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学术素养,能够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研究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读书班必须始终坚定不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和人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第三条 读书班诵读内容包括《马克思恩格斯文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列宁选集》、《毛泽东选集》、《邓小平文选》、《江泽民文选》、《胡锦涛文选》、《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由《宝鸡文理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规定的文献。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 组织方法

第五条 读书班实行轮值班长负责制度。每周由一位学生担任本周轮值班长。(见附件1)


第六条 读书班以学生自读为主,不定期邀请导师答疑解惑,并组织讨论。

第七条 读书班学生每学期应在本学科研范围内做至少2次文献阅读报告,导师签署意见。


第三章 学时核算

第八条 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按《宝鸡文理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规定完成272学时文献阅读课时量。


第九条 读书班于每周一至周四的19时至21时开展读书活动,每次核算1学时。(见附件2)


第四章 考勤管理

第十条 读书班学生不得无故旷缺、迟到、早退,因故无法出勤,需履行请假手续。(见附件3)

第十一条 无故旷缺,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上,则不计学时。

第十二条 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修够200学时,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审议通过后实施。




上一条: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程(试行)

下一条: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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