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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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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017-10-01  ————

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

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对党员开展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特别是在履行教学科研管理岗位工作职责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党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纪,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在具体的评议过程中,根据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对党员的要求,可调整和增加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安排在年终(12月份)结合党支部工作总结进行,整个评议工作要在系党总支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具体如下:

1.学习教育。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章、党规和中央及上级的文件等。

2.个人总结。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参加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党员,对照党员标准,逐一对党支部党员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组织考察。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对党员评议和群众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形成初步的评议意见,上报院党总支委员会审批。党总支委员会根据各党支部上报的初评意见,按照上级审定的比例,审批各党支部的初评意见,并发文通报。

5.表彰处理。民主评议党员要体现从严治党的精神,对评出的优秀党员,由学院党总支进行表彰;对经评议是不合格党员,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对评议中揭露出有问题的党员,要认真查明,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总结验收。评议结束后,各党支部要对评议情况进行总结,并报系党总支备案。

四、评议等次

党员的民主评议等次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五、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一项细致、复杂、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党总支和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督促检查,搞好分类指导。要注意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要充分发扬民主,真正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来进行监督,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

3.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评议的全过程,通过评议切实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4.要认真掌握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处理党员要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注意区分认识问题与立场问题、本人愿意改正与不肯转变、能力问题与思想品质问题、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的界限。

5.要注重实效,保证质量,切忌图形式,走过场。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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