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萍,女,1984年7月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讲师,考取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证,校心理咨询中心兼职教师,机械工程学院学生辅导员、组织员,学生第二党支部书记。2011年6月毕业于长安大学人文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11年7月至今在我校工作,主要负责学生教育管理与党建工作。在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期间,始终秉持“一颗初心”心向党做好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本着“两个目标”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和习惯养成,以“三个要求”管理自己,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深化学生工作的“四个探索”,促使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因材施教,与时俱进,突出实效。所带班级多次荣获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多次荣获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带队教师”“‘三全育人’之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获首届与第三届校级辅导员大赛三等奖,校首届辅导员工作案例评选二等奖、校第二届辅导员工作案例评选一等奖、省第二届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案例评选二等奖,省第五届心理咨询案例评选二等奖、省第六、七届心理咨询案例评选三等奖,支部书记讲党课三等奖,撰写的网络文章获省级优秀奖等。主持并完成教育部人文社会项目(辅导员专项)课题1项,参与省部级课题3项,主持完成校级重点项目1项,主持完成校级党建特色项目,参与校级项目2项,主持获批校级样板党支部、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等。连续六年承担《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学生评教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