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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学院制度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2017-10-01  ————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党总支中心组的学习,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以及上级和学校其他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第一条  中心组学习是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建设的主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院理论学习深入开展的组织保证。坚持并不断完善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中心组学习的示范作用,促进理论学习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进一步推动学院的改革、创新和跨越式发展。

第二条  中心组学习的目的是促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

第三条  中心组学习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提高学习水平,以学院和学校的改革、创新和跨越式发展为中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不断实践的主动性;坚持理论创新与借鉴先进经验相结合。

二、党总支中心组的构成与管理

第四条  党委中心组成员由学院科级以上领导和党支部书记等人员组成。

第五条  中心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院长担任。中心组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中心组副组长的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第六条  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党总支党务工作秘书担任,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工作。在每学期(年)初拟定学习计划,向中心组提出中心组学习讨论的内容及安排建议,提供相关学习材料。负责落实学习的时间和地点、人员的通知和考勤、学习的记录等工作。

第七条  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视情况可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吸收相关教研室主任参加学习讨论。

三、中心组学习内容与要求

第八条  坚持集体学习制度。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月不少于1天,全年不少于12天。学院党总支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精心设计实施方案。学习成员要按事先安排的题目,准备好发言提纲或书面材料。每次集中交流要有重点发言人,中心组成员要认真作好笔记,并围绕学习内容畅谈学习体会,通过交流和研讨促进思想认识的统一。为确保学习时间,学习秘书要提前2天通知,中心组成员提前安排好工作,避免因工作耽误集中学习交流。

第九条  坚持个人自学制度。党总支每年都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拟订自学计划并提出具体要求,中心组成员要按计划和要求阅读完规定的文章篇目,作好学习笔记。坚持开展四个一活动,即每天坚持一个小时自学、每月听一堂课、每季看一本书、每年参加一次考试。

第十条  坚持专题调研和理论研讨相结合。

第十一条  坚持在学习中把握好阅读原著和有关教材、专题辅导、中心发言、集体讨论、个人笔记和撰写论文五个基本环节。

第十二条  不断探索和创新中心组学习形式,坚持请进来走出去走下去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推进工作。中心组成员要根据需要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班。要改进学习的方式方法,采取党课报告会、读书会、知识讲座、请专家学者面授或组织观看录相、听录音等形式深入学习,坚持每学期举办1次专题讲座。中心组每年要选择12个教研室或支部现场学习办公,统一思想认识,解决带全局性的突出问题。

第十三条  着力突出四个围绕,使中心组学习更具针对性。一是围绕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团结、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来展开中心组学习;二是围绕加快学校和学院发展来展开中心组学习;三是围绕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来展开中心组学习;四是围绕解决干部职工最关心的问题来展开中心组学习。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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