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宝鸡文理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 正在浏览:0

规章制度
学院制度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2020-09-02  ————


 

教研室是课程教师发挥集体智慧,承担教学规划、教学组织、教学评价和教学研究职能的最基层实体组织。教研室主任是教研室的负责人,教研室副主任是教研室主任的参谋助手,在学院党政班子和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开展教研室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一、按照学校和学院教学安排,组织讨论制订本室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下达教学任务,完成学期工作总结。

二、督促教师严格遵守教学规章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杜绝教学事故。

三、定期组织研究大纲、教材和教法,完善集体学习、集体教改、集体攻关的工作机制,推动集体教研常态化、实效化。

四、学习领会中省思想政治教育精神,结合课程特色,推进教学改革,尝试新的教学载体,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五、制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建立新老教师“传帮带”工作机制,帮助新教师提高业务能力。

六、组织参与各级各类教学比赛,发挥集体智慧打磨思政“金课”,推进听评课常态化工作,以集体教研提升参赛选手竞争力。

七、严格教学环节管理组织做好社会实践、中期考评和期末考试工作,做好教研室教学资料的整理和存档工作。

八、依据实际情况统计本教研室专兼职及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并向办公室提供基本数据。

九、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要在本教研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好上下协调、彼此沟通、化解矛盾等工作,重大决策要和主管领导沟通。

十、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之间亦要充分理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形成分工,形成制度,确保工作高效优质完成。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二〇年


上一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秘书工作职责

下一条: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举办2019-2020年度课堂创新大赛的方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