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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干部承诺工作实施办法

2023-03-23  ————

为提高全院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形成主动作为和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为马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马克思主义学院出台《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干部承诺工作实施办法》。

一、参加人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主要领导、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各教研室主任、宝鸡市干部培训中心高校基地主任、三种文化协同育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基地副主任、工会主席、教工第一第二党支部书记、学院教学督导主任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

二、承诺方式

干部承诺工作一年开展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初。年初召开全院干部承诺工作大会,分两个层次展开干部承诺工作。第一个层次是领导承诺,在全院大会上公开进行;第二个层次是教师承诺,以签署责任书方式进行。

三、承诺内容

(一)领导承诺内容

马克思主义学院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各教研室主任、宝鸡市干部培训中心高校基地主任、三种文化协同育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基地副主任、工会负责人、教工第一第二党支部书记就如下三个方面进行承诺。

1.岗位职责方面:本年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思路,包括工作重点、工作目标。

2.模范引领方面:个人在教学方面如何引领,在科研方面如何示范。

3.工作作风方面:如何廉洁从教,廉洁管理;如何身先示范,秉公办事;如何敬业乐群,成人达己。

(二)教师承诺内容

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就如下两个方面进行承诺。

1.模范引领方面:如何发表学术论文?如何积极申报项目?如何完成纵横经费?

2.工作作风方面:如何廉洁从教;如何身先示范;如何敬业乐群。

承诺内容实施院领导集体负责制,所有承诺内容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

四、承诺考核

学院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年末召开干部践诺大会,将承诺落实情况与绩效分配挂钩,与评优树模挂钩,与提拔任用挂钩,确保承诺工作取得实效。

附:马克思主义学院干部承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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